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表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我国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高兴之余却免不了有些担心,相应措施能落到实处吗?又真的有效吗?会不会又成了垄断企业的盛宴呀?
是的,这次的“五项措施”似乎都抓住了关键点,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作用大都有限。比方,“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但现在就连农民工拿当地最低工资的都不多见了吧?而那些真正拿最低工资的职工和企业之间是不具备谈条件的资本的,维权的结果十有八九就是走人。比方“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但目前还是“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邱小平司长坦承:虽然中国早已有《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但“由于政府部门认识不够、企业积极性不高、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人才缺乏等原因,这一制度进度相对缓慢”。而这一制度到底是否有效还难说。
再比方,“完善工资指导线”。但这仅仅是指导,企业如果不想或者没钱给职工涨工资谁也没办法不算,这个指导线的结果还很可能是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的。众所周知,在目前的所有企业中,最不愁给职工发钱的就是那些垄断企业了,只要能把工资涨上去,没钱他们就可以通过涨价来收更多的钱,他们贷款给职工发钱也是可以做得到的。而就算是一般企业可以和垄断企业一样上涨工资,其结果也是拉大“贫富差距”。因为目前垄断企业的工资已足够高了,而一般企业的工资却是一个难题。比方同样是把工资上涨10%,500元的月工资只能涨到550,而5000元的月工资却可以涨到5500,差距不言自明。至于“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工作”“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等,估计作用也是一个有限。
市场经济时代和计划经济时代的职工工资已经完全是两码事了,目前,除了公务员等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涨工资确实是国家说了算外,也就是那些垄断企业可以丝毫不打折扣的来执行国家提高职工工资的这五项措施了。至于其它企业,国家想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只能说出发点是好的。但垄断企业不打折扣的涨工资却更加令人担忧,因为垄断企业涨工资后十有八九就是提价,而那不但增加了低收入者的生活开支,也同样增加了一般企业的生产成本,想给职工涨工资似乎就更难了。所以说,提高企业职工工资,可千万别成了垄断企业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