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乃民生之本,解决好就业问题,是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必然要求。2006年是实施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第一年,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劳动就业形势稳定,就业结构日益优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加快,职工工资增长与社会经济增长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比例关系。
一、就业总量继续扩大,就业格局日益优化
(一)就业总量增加。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从业人员276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57 万人,增长2.11%.其中乡村从业人员2311.51万人,比上年增加36.12万人,增长1.59%;广西壮族自治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69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增长27.78%,个体工商业人员98万人,比上年增加8万人,增长8.89%;城镇从业人员(包含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821万人,比上年增加36万人,增长4.59%.2006年全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员27.3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36%,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最多的一年;帮助“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3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7.50%.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5%左右,低于年度控制数0.45个百分点,呈稳中有降的态势。
(二)就业结构日益优化。2006年,随着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百企入桂”战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就业结构继续朝着不断优化的方向发展,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大,使得广西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间的分布趋于优化。2006年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760万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为152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5.11%,比上年下降1.07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3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2.10%,比上年上升0.19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90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2.79%,比上年上升0.8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由2005年的56.18:11.91:31.91转化为2006年的55.11:12.10:32.79.
二、城镇就业稳定,非公有制就业比重迅速上升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稳中有升
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83.49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在岗职工267.76万人,比上年减少0.81万人,下降0.3%.2006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变化有以下特点:
1、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从业人员增长迅速,国有、集体单位从业人员继续减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日益活跃,提供的就业岗位逐年增加。截止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68.34万人,比上年增加3.55万人,增幅为5.47%,呈现旺盛的增长势头。
随着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制重组,国有单位从业人员继续呈下降趋势。2006年末为197.27万人,比上年减少1.62万人,减幅为0.81%.集体经济单位受体制因素的制约,市场份额逐步缩小,2006年末从业人员为17.89万人,比上年减少1.99万人,减少10%.
2、事业、机关单位从业人员有所增加。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154.31万人,比上年减少2.04万人,减少1.3%;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00万人,增加1.34万人,增长1.36%;机关单位从业人员29.18万人,增加0.64万人,增长2.23%.增员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招聘力度,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3、女性就业人数略有上升,事业单位女性就业比重高于企业单位和机关单位。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为105.06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37.06%,比上年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企业单位女性就业人数为51.5万人,占企业单位就业人数的33.38%;事业单位为45.98万人,占事业单位就业人数的45.98%;机关单位为7.57万人,占机关单位就业人数的25.94%.女性就业人数较多的行业有制造业(21.41万人)和教育(25.59万人),分别占女性就业人数的20.38%和24.36%.各行业中女性就业人数高于男性的有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及住宿和餐饮业,女性就业比重分别为61.86%和55.58%.
4、第三产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较强。2006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3%,就业人数却占总就业人数的63.14%.可见第三产业的就业贡献率较高。
5、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继续增长。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29.67万人,同比增加2.13万人,增长7.72%;其中2006年从农村新招收的单位从业人员7.11万人。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8.56万人,占28.85%;城镇集体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4.62万人,比上年增长7.3%;非公有制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16.49万人,占55.58%,比上年增长10.76%.从农村新招收的劳动力主要流向第二产业,占72.86%,主要从事劳动强度大、技术水平要求较低的制造业及建筑业。
6、企事业单位录用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增长幅度大。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录用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4.26万人,其中,国有单位录用2.17万人,非公有制单位录用1.98万人,增长26.93%.同年全区城镇单位退休人员为3.96人,少于新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人数,表明城镇单位生产经营的技术力量基本得到保证。
(二)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迅速增加。据工商部门统计,2006年末,广西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达166.45万人,比2005年末增加22.45万人,增长15.60%.其中,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68.77万人,增加14.77万人,增长27.35%;城镇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97.70万人,增加7.7万人,增长8.56%.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吸纳大量的新增劳动力,缓和了城镇就业压力。
(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增多,登记失业率仍在调控目标之内。在经济快速发展和政府积极就业政策贯彻落实的共同作用下,城镇登记失业率仍有效控制在5%的调控目标之内。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0.01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增长8.1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5%,低于年度控制数0.45个百分点,呈稳中有降的态势。
三、劳动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了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同时,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参加医疗试点工作,为完善制度积累了有益经验。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拥有职业介绍机构392个,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1702人,全年成功介绍60.30万人次就业。市、县(区)、乡镇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就业服务逐步趋向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二)巩固、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的发放。2006年完成了2005年、200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历年来幅度最大的一次。全区共为72.5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52元。在企业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各地通过加强基金征缴,进一步巩固了基本养老金发放的成果。
(三)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面进一步扩大。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225.62万人,超过劳动保障部下达的目标任务2.62万人,比2005年底净增10.33万人,增量仅次于2004年的10.55万人,为近年来增量较大的一年。全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222.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2.0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1.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45.18万人,分别完成劳动保障部下达全年任务的101.05%、100.67%、100.69%、100.12%,分别比2005年末增加2.41万人、16.14万人、16.67万人、3.83万人。
(四)职业培训快速发展,技工教育和技能鉴定实现跨越式发展。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对7.79万人次的下岗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对1.46万人进行了创业培训,对62.7万名城乡劳动者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69.8%,其中在技工学校接受中、高级职业技能学历教育的人数为8.87万人,毕(结)业生就业率达96.3%.全区共有26.3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20.7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收入分配改革步伐加快,职工工资快速增长
200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要内容,加强分配领域制度改革,在工资分配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积极推进,为广大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2006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84%,职工工资水平增长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的良性增长态势。
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49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6.56%,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477.52亿元,增长16.4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064元,增长16.84%.200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速减缓,增幅仅为10.94%,比2002年减少7.78个百分点。随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加快,2006年达到2003年以来涨幅最大的一年(见下图)。职工工资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企业职工收入显著提高;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性调资。
分经济类型看,2006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972元,比上年增长17.74%;集体单位12428元,增长16.32%;其它经济单位16829元,增长13.31%.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迅速,增幅分别比集体、其他经济单位高出1.42和4.43个百分点。而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偏低,分别比国有单位和其他经济单位低6544元和2143元。
机关单位平均工资高于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2006年,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730元,比上年增加2561元,增长16.88%;事业单位17782元,增加2530元,增长16.59%;机关单位20709元,增加3007元,增长16.99%.
分行业看,垄断行业和高技术行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强劲,与传统行业形成较大反差,服务行业工资水平偏低。2006年全区19个行业中,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行业差距拉大。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工资水平最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均在2.5万元以上,其中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最高,达3.09万元,是最低工资收入行业的3.07倍。年平均工资较低的行业为农、林、牧、渔业(10075元)、住宿和餐饮业(10762元)、批发和零售业(13405元)。工资收入水平增幅最大是金融业,达25.61%,其次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为25.49%和19.96%.19个行业中,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服务管理业等三大服务行业工资水平分别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4659元、7302元和4703元,涉及从业人员23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8.11%.
虽然工资收入稳定增长,但是,各地区之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仍很明显。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8064元)的有南宁(20411元)、柳州(22558元)、来宾(18253元)三个市。工资水平较低的市是钦州(13036元)和贵港(13842元)。2002年以来,各市之间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与最低的差距在逐年拉大(见下图)。2006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与最低的差值为9522元,是2002年的2.12倍。
去年,广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在全国及西部十二省、市的排位进一步靠前,但差距仍然很大。2006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001元,广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064元,在全国排位由2005年的20位上升至2006年的17位,但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依然在3000元左右。2006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西部十二省市区排名第7位,在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排名第4位(见下表)。2006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较上年增长16.84%,增幅高于全国2.44个百分点。增幅在西部十二省市区排名第4位,在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排名第2位。
五、离岗职工继续减少,平均生活费增加
(一)离岗职工(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减少。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离岗职工为21.34万人,比上年减少2.66万人,其中内部退养职工为7.5万人,占离岗职工的35.15%.离岗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密集型传统行业。
(二)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有所增加。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发放离岗职工生活费8.97亿元,比上年减少2.5%,人年平均生活费达到4125元,比上年增加388元,增长10.38%.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广开就业渠道以促进就业增长
一直以来,广西都十分重视就业工作,因为广西的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增加就业可以增加产出,而且从社会的稳定性和缩小贫富差距考虑也需要增加就业。但目前广西的城镇单位就业情况不容乐观,自2001年以来,尽管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在起伏中推进,但总体上增长幅度并不大,2006年比2002年仅提高0.03个百分点,与经济的高增长率相比差距较大。劳动力作为市场经济下的一种资源,其配置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就业增长的缓慢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城镇的劳动力供给增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以平均每年30万人的增量在不断增加,大量富余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高校毕业生增加。第二,劳动力需求不足。主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减弱。随着劳动力素质的普遍提高,劳动力价格即工资增加,低廉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减弱,扩大规模的本地企业为减少劳动力成本转而采用先进技术替代劳动力的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制造业较发达地区的熟练技术工人供不应求;高校及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滞后;部分求职者和招聘单位没能根据对方的条件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增大财政投入,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
要以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就业为主导方向,以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为核心,对新成长的劳动力实行强制性岗前培训,提高他们就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改变时下新成长劳动力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现状,面向社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为社会培养尽可能多的适用技能人才,以适应市场多元化的用工需求,从而缓解结构性失业增加就业。
(三)加强就业服务,大力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要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着力帮助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加强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民营企业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发创建社区就业体系,努力消除城镇家庭的零就业。
(四)采取多种措施缩小收入差距
目前广西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社会公众对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问题予以前所未有的关注。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将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首先,造成社会严重分化,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形成阶层对立情绪,影响和谐广西的建立。其次,贫富差距过大将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是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而收入偏低将使部分人的消费能力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内需。今后,应加大调节收入分配力度缩小贫富差距。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