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信息 据《北京日报》报道,由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因此外籍人员的费用扣除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从原来的4000元上涨到4800元。
过去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4000元,是在8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计算出来的。
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没有改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800元,外籍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也就跟着“涨”到4800元。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对象: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