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企业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被考核对象是某 包装制品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第三条 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按职务说明书及年度工作任务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被考核对象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被考核对象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第二章 试用期考核
第六条 试用期满,直接上级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要求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及改进情况,如实填写“试用期综合评定表”并提出意风,意见分为: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直接上级的试用期考评意见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上级的考评意见。
第八条 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上级应详尽说明原因;不能胜任者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辞退。
第三章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第九条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考核以被考核对象签订的聘用协议期限为考核期,并由直接上级按年度方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价。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分类指标。
(一)主要指标分为: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实现率,生产成本控制率,废次品控制率。
1、生产成本控制率=(总生产费用之和÷总生产产值)×100%;。
2、废次品控制率=(总废次品金额÷总生产产值)×100%;
3、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实现率=(年度、季度、月度实际完成工作÷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100%。
(二)辅助指标由直接上级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经营特点、全年供销市场状况、综合考核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定,具体量化指标在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及考核量表中确定。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一条 直接上级对被考核对象的经营业绩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一)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确定后,被考核对象每季度将目标执行情况上报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对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建立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企业发生上述情况时,被考核对象应当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每年1月底之前,被考核对象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直接上级。
(二)直接上级依据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被考核对象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并听取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对象的年度评价意见,对被考核对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被考核对象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
(三)直接上级将最终确认的被考核对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给被考核对象。被考核对象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集团公司反映。
第十三条 直接上级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对象实施奖惩。
第十四条 对被考核对象的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奖励。
第十五条 被考核对象的年度薪酬分为预支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
第十六条 被考核对象月度预支基薪按年薪收入十二分之一的60%比例计发。年薪收入的40%部分作为绩效年薪与年度及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年终及任期结束时结算。
第十七条 第一考核年度终了,公司根据被考核对象绩效年薪考核结果按20%提取作为责任风险基金(下一年度,以此类推),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完成比例予以相应返还。经营期间,被考核对象如因违法违纪等有意行为,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影响或损失大小扣除相应比例的风险金,不足部分公司享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绩效年薪中的8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完成比例予以相应返还。
第十九条 年度超额完成各项指标,应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按考核结果统一兑现奖惩。
第二十条 在年度绩效考核主要目标及所占比例,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实现率占30%,成本控制率占30%,废次品控制率占20%;辅助目标总体占20%,具体比例按当年实际情况在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及考核量表中体现。
第二十一条 被考核对象对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集团公司设立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奖和中长期激励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被考核对象年薪计算:
被考核对象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月度预支基薪=(年薪标准×60%)÷12
2、绩效年薪=年薪标准×40%×年度目标完成比例
●年度目标完成比例=年度工作计划实现率×30%+生产成本控制率×30%+废次品控制率×30%+辅助指标完成率×20%
3、年度风险责任基金=年度绩效年薪考核后的实际分配金额×20%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被考核对象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详见《胜达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说明书》及《聘用协议书》。
(二)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自觉接受直接上级的监督,搞好企业管理,保证企业行为合法以及符合宏观控制的要求;
2、被考核对象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员工福利和待遇;
3、乙方经营期满,应接受集团审计委员会或社会审计部门的审计。
4、其它详见《胜达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说明书》及《聘用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对被考核对象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对被考核对象的管理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计,督促被考核对象按要求全面完成责任目标。
3、根据检查、审计结果,有权对被考核对象经营活动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作出关于公司分立、合并、迁移、停业、破产等决议;对被考核对象连续两个季度明显不能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有权提出中止意见;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按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被考核对象责任。
(二)义务
1、维护被考核对象利益,对被考核对象提出的人、财、物等资源方面的申请,有义务及时协调处理;
2、任期及年度终了,对被考核对象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考核,并按本责任书规定兑现奖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由于清产核资、市场大环境变化、工作安排等原因导致对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责任目标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与《 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用协议书》、《 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说明书》、《 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工作任务》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办法自《 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