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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被企业扣薪留加班 员工可向劳监部门投诉

[ 来自: 网络 | 时间:2010/2/5 0:00:00 | 浏览:820 | 收藏本文 ] 【

  4日上午,在三亚X海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搅拌车的强哥(化名)向海南手机报投诉,称公司为强留员工在春节期间加班,扣下了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的工资。

  强哥是名驾驶混凝土搅拌车的司机,他向南海网记者诉苦道,外出工作已经好几年了,原准备今年春节回家过年。可没想到的是,公司因为近期工程繁多,要求员工放弃春节休假。强哥说:“公司为了强迫我们加班,扣了12月和1月的工资。”思乡心切的强哥决定辞职,却被公司告知,必须经管理层批准,如果擅自离职,暂扣的工资将不再发放。

  听了强哥的说法后,南海网记者连线了三亚X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要辞职,公司不会阻止。只是按照合同,要求员工提前1个月递交辞职的书面申请。”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尽管公司要求员工在春节加班,但是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加班补助,并没有出现暂扣两个月工资来强迫员工加班的情况。目前,12月份工资已经发放,但1月份工资会在年后发放。

  随后,南海网记者咨询了劳动监察部门。在听取了强哥的情况汇报后,三亚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吉忠涯表示,鉴定劳动合同后,员工辞职确实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但是春节加班需要经过企业和员工双方同意(特殊服务行业除外),并且核发加班补助,企业不得以扣发工资或奖金等手段强迫员工进行加班。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当事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